A.
出價媒合成功,則會員將於48 小時內收到本平台發送之得標通知。會員自收到得標通知後,本平台客服人員將代賣方提供得標會員該車輛之買賣合約及說明其他應備文件 ,會員本人或會員指定之第三人前往指定營業場所(台北辦公室: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 335 號 6 樓)就得標車輛簽署「車輛買賣契約」並交付定金新台幣10萬元。如會員於收受得標通知後7個工作日內,未完成前述簽約行為及繳納足額定金,則視為會員有「棄標」之意,故本平台將沒收該會員所繳納之保證金,並重新開放該車輛參與競拍。如會員有兩次棄標紀錄,則視為惡意棄標,未來禁止參與本平台任何競拍活動。
B.
出價媒合失敗,則會員可於前次出價48小時屆滿後,再次對本平台所上架之任一中古車輛出價。